广东省工伤保险第九条第六项规定
工伤保险基金、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收入按照国家规定不征收税、费。第8条工伤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征收。
第九条 县级以上(含县级市,下同)人民政府按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专门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的残疾等级评定工作。工伤保险的残疾等级评定工作不得收取费用。
第九章 附则\x0d\x0a第五十六条中央、省属和军队驻穗单位工伤保险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直接管理;驻其他市、县的由所在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
2024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最新公布的信息,2024年度广东省的工伤待遇最低标准将有所上调,调整后的标准为每月6676元。这一调整是基于2023年广东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即133452元,折算成月工资为11121元。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的规定是按照当事人的受伤程度以及基本工资水平来确定的。在工伤赔偿的规定中,辅助器具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工伤职工选取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的部分,由个人自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支付。要求:住院期间。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25条第2款;备注:广东省统筹地区为地级以上市。(三)交通费、食宿费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是需要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费等进行赔偿,造成伤残的还需要在伤残等级鉴定后支付伤残赔偿金,造成人员死亡的还需要支付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一)治(医)疗费。
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已经2000年2月1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九届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根据《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工伤条件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而受伤的、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意外伤害的、职业病、上下班途中受交通事故伤害的等,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收入。第十五条 工伤保险费由单位按所属全部被保险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统计口径)的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十五逐月缴纳,具体比例由社会保险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差别费率原则,按不同行业的危险程度和工伤事故发生频率测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款最新:最新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于2011年7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基本信息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自1998年9月18日起生效,由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该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于2004年1月14日进行了修订,以适应当时的工伤保险需求。该条例分为多个章节,详细规定了工伤保险的相关事宜。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1998年9月18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4年1月14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公民在遭受工伤事故时的合法权益,明确工伤认定、处理程序以及工伤待遇等。该条例旨在为劳动者提供及时、合理的工伤保障,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详细解释 工伤认定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详细规定了工伤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9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被保险人因工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医院或公安部门开具死亡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凭死亡证明及死者生前供养直系亲属的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等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前三款有关工伤保险待遇的申报资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核发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主要借鉴法规、规章【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规章:《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25条第1款。
第十五条参保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本市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支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按月计发医疗护理费。其标准参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已经修改过,你所说的29条第6款,已经在新的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到30条第6款了,具体规定也修改了:原工伤保险条例6款为,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一项内容是什么?
『1』、第九章 附则\x0d\x0a第五十六条中央、省属和军队驻穗单位工伤保险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直接管理;驻其他市、县的由所在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
『2』、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一项说的是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之一,不是工伤级别,工伤伤残级别是根据伤残状况,对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如果属于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首先应当进行工伤认定,而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论,对照法律法规索赔。
『3』、第九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4』、第5条省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省的工伤保险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市、县(含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第6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展工伤康复事业,帮助因工致残者得到康复和从事适合身体状况的劳动。
『5』、第九条第一项说的是应 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之一,不是工伤级别,工伤 伤残级别是根据伤残状况,对照劳动能力鉴定标 准,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5了 如果属于 第九条第一项规定的情 形,首先应当进行工伤认定,而后进行劳动能力 鉴定,根据鉴定结论,对照法律法规索赔。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广东工伤保险详解:最新版条例详析赔偿标准与流程 自1998年起,历经多次修订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为劳动者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根据2024年的最新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参保,遵循预防、救治、补偿与康复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政府社保部门负责统筹,税务部门则负责工伤保险费的征收。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1998年9月18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4年1月14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25条第2款。备注:广东省统筹地区为地级以上市。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概述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公民在遭受工伤事故时的合法权益,明确工伤认定、处理程序以及工伤待遇等。该条例旨在为劳动者提供及时、合理的工伤保障,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详细解释 工伤认定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详细规定了工伤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详细规定了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内容。职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职业病需治疗时,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首先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如遇紧急情况可先至附近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的费用,只要符合工伤保险的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及住院服务标准,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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